支持民間製作環保皂,反對一刀切規管回收廢油!
大家好!我們是關注立法規管回收廢置食用油大聯盟,由多個關心環保,在社區推廣自製環保皂的民間團體組成。這種在地的社區教育已有十多年歷史,得到許多社區認同和推廣,成效也有目共睹! 因之前台灣的「地溝油」事件,香港政府為保障食油安全而作出立法建議,以規管食油及回收食油,就此立法原意,聯盟表示理解。
然而,就著「有關規管食用油脂及回收「廢置食用油」的立法建議」諮詢文件,我們聯盟認為缺乏民間團體的角度,當中的規管措施很有可能窒礙團體回收食用油製作肥皂的運作,聯盟對此表示憂慮。
希望大家可以花數分鐘時間閱讀我們的訴求。
訴求如下:
1. 申請牌照對團體造成財政壓力 要求以回收量為豁免繳付牌照費的分界線
民間團體製作環保皂都屬小規模或艱辛經營,回收廢食油量不多,而主要目的是為了推廣環保、凝聚社區。根據立法建議,回收廢棄食用油及處置廢棄食用油均需申請牌照,而現行的兩個牌照費用合共$49090,每年續期則需$24160。如要承擔如此高昂的牌照費用,團體將難以繼續製作環保皂。
為此,聯盟建議「廢置食用油」的收集商如回收量少於每月 300
公升,署方可豁免繳付牌照費,以鼓勵民間團體繼續在社區進行環保皂製作及推廣。
2. 規管範圍廣、影響大,有必要延長諮詢期
諮詢文件也規定食肆等所產生的「廢置食用油」須交由環保署登記的收集商、 處置商或出口商處理,否則會收到警告甚至被食環署取消有關牌照。過往,不少食肆因認同我們製造環保皂的理念而自願捐贈廢食油給團體。
聯盟最近曾與食肆傾談,發現大部分食肆未有聽聞相關的立法建議,也因未清楚當中的內容而擔心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違法,可能因而用另類方法處理廢食油,而不選擇給予回收。除了食肆,其實社會上對政策未有具體了解,有需要更多時間討論。
同時,諮詢文件中提及:環保署監管食油收集商、處置商及出口商,而食環署監管食肆,兩者皆有關於回收油的記錄,但聯盟擔心,到底兩署如何協作?當中又會否有機制作統一檢查達至有效的監管?
因此,聯盟強烈建議把諮詢期延長 6 至 12 個月,既讓社會有更多時間研究及討論當中細節,兩署也有必要釐清兩署在有關條例中的角色及條例的實施細節,以令條例可得到預期效果。
本聯盟重申兩大訴求:
I. 要求以回收量每月少於 300 公升為豁免繳付牌照費的分界線,但仍要作基本的登記,以便跟蹤廢食油的流向。
II. 要求延長諮詢期 6 至 12 個月,好讓業界和公眾充分發表意見。
為了可以繼續藉環保皂推廣環保,善用地球資源,我們需要你的支持!希望大家可以留下您的姓名、電郵及意見以示支持!
因有關的立法諮詢將於2015年10月6日完結,
我們希望爭取更多支持的聲音,向當局反映延長諮詢期的需要。
請爭取時間,把此聯署廣傳給各方朋友,謝謝。
(可以個人名義或機構名義參與此聯署)
相關的傳媒報道:
dbc - 【廢油製肥皂】團體憂牌照費昂貴難負擔
獨媒 - 政府一刀切規管廢食油回收 團體冀放寬推廣環保皂
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37710
明報 - 團體廢油製環保皂 盼豁免新牌費
商業電台 - 環保團體冀規管回收廢置食用油時可豁免牌照費
http://www.881903.com/Page/ZH-TW/newsdetail.aspx?ItemId=825861&csid=261_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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