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友聯署]要求浸大立即撤回劉子頎、陳樂行同學的紀律處分
bu alumnijustice 0

[校友聯署]要求浸大立即撤回劉子頎、陳樂行同學的紀律處分

934 signers. Add your name now!
bu alumnijustice 0 Comments
934 signers. Almost there! Add your voice!
94%
Maxine K. signed just now
Adam B. signed just now

浸大校友就近日因普通話畢業要求引發的爭議之嚴正聲明

我們是一班浸大校友。對浸大校方近日「未審先判」、因輿論及外間政治壓力而將兩位牽涉語文中心風波的學生暫時停學,我們深感憤怒,現就最近因普通話畢業要求而引發之爭議作出以下聲明。

浸大於過去十年一直要求本地同學於畢業前必須修讀語文中心所提供之普通話課程,而且只有在特殊情況下,才能獲得豁免。此項要求對浸大學生造成諸多困擾。

浸大同學多年來一直爭取取消普通話畢業要求。2016年,有同學收集聯署,發起議案為「香港浸會大學應取消強制普通話考核之畢業要求」的全民投票。有關議案獲超過九成贊成通過。教務議會(內有民選學生代表)因應全民投票結果,於其轄下的「教學素質委員會 — 大學語文政策檢討小組」(TFULP)中討論普通話畢業要求,並於會上同意設立討論普通話畢業要求的核心工作小組。

經學生與校方多次商討,校方終於在2017年末設立普通話豁免測試,考核「普通話基本溝通能力」,並向同學承諾測試及格者可豁免修讀普通話課程。惟首次測試結果顯示,約七成參與測試之同學不及格。當中部份不及格同學能以普通話流暢地溝通,令人質疑測試的評分準則是否合理。同時,校方落實的豁免試與當初雙方訂下的協議並不相符。校方曾承諾測試設重考機制,最後卻宣稱所有學生只能應考一次,更未有就取消普通話畢業要求訂下時間表。

浸大學生會及一群同學於1月17日發起行動,前往浸大語文中心要求交代是次測試的評核準則及上訴機制。當天持續幾小時的行動中,同學和語文中心的同事絕大部分時間都是進行有理有節的討論。而過程中有同學疑因使用少量粗言,其短短幾秒的錄影片段在社交媒體上流傳,引起廣泛關注。另有同學因參與是次行動,遭不明人士恐嚇,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校長錢大康於1月24日向傳媒交代,已即時決定將兩名同學停學(包括現屆浸大學生會會長劉子頎、中醫學系學生陳樂行),直至完成紀律聆訊。我們認為,浸大校方就此事的處理手法,包括將兩位同學停學的決定極不妥當。對於校方未審先判,我們深表憤怒。

浸大校方在未經調查及正式聆訊前便將兩位同學停學,實嚴重違反浸大的紀律聆訊程序。根據浸大學生事務處網頁,校內任何人如要就一位學生的紀律問題作出投訴,必須在相關事件發生後十四天內向學生輔導長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供充分證據。學生輔導長須在接收書面申請後,與被投訴學生面談。假如學生否認違反紀律,學生事務委員會便會成立一個紀律聆訊委員會,傳召學生和投訴人進行聆訊。假如最後紀律聆訊委員會裁定學生違規並作出處分,才會在完成聆訊後七天內書面通知學生處分內容,例如警告、暫時停學、甚至撤銷學席等。校方在事件發生短短七至八日間,完全繞過上述程序,純因輿論及外間政治壓力,在未聽取兩位同學證詞之前便自行作出「暫時停學」的決定,違背程序公義,對兩位同學有欠公允。

學生事務處所載的紀律程序亦有提到,如學生嚴重威脅到校內其他人士的人身安全,或嚴重破壞校內設施,學生輔有權暫停該學生使用部份或全部校內設施。但從不同立場人士上載或傳播的網上片段均顯示,遭到停學的兩名學生及其他同學根本沒有作出任何暴力行為,亦沒有攜帶或展示任何具攻擊性的武器,更沒有破壞或損毀任何校園設施。校方現階段實沒有任何合理理由作出如此嚴重的處分。

歸根究底,事件源於浸大多年來不合理的普通話畢業要求。浸大的普通話畢業要求極為苛刻,且有種族歧視之嫌。根據浸大語文中心網頁,曾參與內地高考中文科考試的同學、外藉非華語學生,及由本地國際學校畢業的非華語學生,均可豁免普通話畢業要求。換言之,此要求只針對母語為粵語之本地學生,實為赤裸裸的種族歧視。本地學生如要獲得豁免,則須參加本港或內地舉辦的普通話公開試,例如須在國家語委普通話水平測試取得三級甲等或以上。然而,現時香港不少大學均沒有普通話畢業要求。再者,語文中心提供的普通話課程,採取「先到先得」的選科政策,不會優先提供予即將畢業的同學。若同學未能在畢業前滿足普通話畢業要求,該同學就必須就普通話一科延期一年畢業,而此情況時有發生。

我們並不反對學習普通話。畢竟學習多種語言,對學生的將來皆有裨益。浸大學生一直受惠於語文中心開辦的各種外語課程,如日語、韓語、德語、法語等。但以上並非強制修讀,乃按照學生興趣自願報讀。我們認為,普通話作為香港一個重要但絕非法定的語言,其課程亦應該採取與其他外語相同的課程政策,按學生意願及需求開班,而非成為一個強制的畢業要求。

若學校在處理上述事件中未能以身作則,恪守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違反「紀律」,試問何以能夠在往後的聆訊中作出合理且令人信服的裁決?縱然部分同學在抗議過程中,態度及手法有欠體統,事後學生會會長亦已兩度現身致歉。然而,部份政治立場鮮明的媒體仍然對學生作出無限上綱上線的抨擊,針對他們失言的一剎那,配合某些黨派全天候的輿論攻擊,將本港年輕人和大學生繼續塑造為魯莽、無禮、不理性,實為不公。此等輿論與攻擊實屬文革式的「白色恐怖」。而校方在展開正式紀律聆訊前對兩位同學作出停學之決定,只會合理化有關輿論。

在此我們強烈遣責浸大校方在此事上的處理手法,並要求校方:

1. 立即撤回對兩位同學「未審先判」的紀律處分;

2. 立即暫停現時的普通話畢業要求,並作出全面檢討與校內咨詢;

3. 嚴正跟進陳樂行同學人身安全受威脅一事。

一班相信公義、自發聚合的浸大校友

2018年1月25日

Share for Success

Comment

934

Signatures